关于安徽冠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兆瓦太阳能光伏电池用多晶硅片、1300兆瓦单晶硅片、300吨硅锭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发布时间:2023-02-22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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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环〔2023〕26号

    关于安徽冠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兆瓦太阳能光伏电池用多晶硅片、1300兆瓦单晶硅片、300吨硅锭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安徽冠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安徽冠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兆瓦太阳能光伏电池用多晶硅片、1300兆瓦单晶硅片、300吨硅锭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我局组织了专家评审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及专家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秦栏镇经济开发区华声大道西侧现有产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天长市秦栏镇相关规划。该项目总投资为8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600兆瓦太阳能光伏电池用多晶硅片、1300兆瓦单晶硅片、300吨硅锭技术改造。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你单位须按照《报告书》的要求,须切实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 项目设计实施中,应结合公司的总体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总体工程、公用工程、贮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

    2、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按《报告书》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水须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天长市秦栏镇污水处理厂,执行《半导体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294-2022)表2标准限值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氟化物执行接管限值1.5mg/L)。

    3、 按《报告书》要求,项目配酸、中和清洗工序须经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须经布袋除尘器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未捕及的废气须达标排放,参照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要求。按《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防护距离。

    4、 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 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管理措施和综合利用途径。

    6、按《报告表》要求,本项目落实风险防范要求,满足收集事故水要求,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营运期强化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

    二、项目建设应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按照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三、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项目申请过程中,一切瞒报、谎报是严重违法行为,违法者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023年2月22日

    送:市环境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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